1988年的夏天,知了声嘶力竭,空气滚烫。沈驰把我用三年血汗换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,
亲手塞进了他白月光苏梦的手里。他不敢看我,那双曾只映着我的眼睛,
此刻全是对苏梦的心疼:“梦梦别哭,有了这个,咱们就能永远在一起。
”我的世界轰然倒塌。他不知道,他递出去的不是一张纸,是活活剜出来的、我的心脏。
他以为我没了他就活不了,以为我会在原地等他功成名就后回来“补偿”我。他错了,
从他做出选择的那一刻起,那个爱他如命的林晚,就已经被埋葬在了这个灼人的盛夏。
01“林晚,你闹够了没有!”我刚从昏沉中醒来,就对上了沈驰布满血丝的双眼。
他眼里的不耐和烦躁像两根尖刺,狠狠扎进我心里。我还没开口,
他身后的苏梦就柔弱地扯了扯他的衣角,声音细得像蚊子叫:“阿驰,你别怪晚晚姐,
都怪我……要不是我身体不好,也不会……”一句话,
就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我“不懂事”上。沈驰的脸色果然和缓下来,他转身拍着苏梦的背,
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:“傻瓜,这怎么能怪你。是她小心眼,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
她什么性子我不知道?就爱小题大做。”我们从小一起长大?是啊,从穿开裆裤起,
我们就在一个大杂院里。我妈是纺织厂的先进女工,他爸是厂里的副厂长。
所有人都说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我也这么以为。为了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,
我放弃了保送地区师专的机会,没日没夜地刷题,熬红了眼。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,
我高兴得像个傻子,第一时间就跑去告诉他。可我看到了什么?
我看到他拿着那封印着我名字的信封,小心翼翼地递给了泪眼婆娑的苏梦。苏梦是谁?
他从南方老家接过来的远房表妹,一双眼睛像受惊的小鹿,永远带着三分病气七分愁绪,
一来就夺走了大杂院里所有人的目光,包括沈驰的。那一刻,我感觉自己像个跳梁小丑。
我冲上去,想抢回我的通知书,却被沈驰一把推开。我的后脑勺重重磕在水泥门框上,
瞬间天旋地转。“你疯了!?”他怒吼着,将苏梦紧紧护在身后,
仿佛我是什么会吃人的怪物。而现在,我躺在卫生所的白床单上,
他却在指责我“小题大做”。我笑了,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原来,我拼尽全力奔赴的未来,
在他眼里,不过是一场可以随意送人的“小题大做”。“沈驰,”我看着他,
声音平静得可怕,“你把通知书拿回来,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。”这是我最后的底线。
沈驰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,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“不依不饶”。他习惯了我的顺从和退让。
“晚晚,别任性了,”他放缓了语气,开始了他最擅长的说教,“梦梦她……她情况特殊。
你成绩这么好,大不了明年再考一次。可梦梦不一样,她不能再等了。”“哦?
她哪里不一样?”我盯着他,一字一顿地问,“是她体弱多病,还是她楚楚可怜,
让你沈大少爷甘愿偷走我的人生去换她一个前程?”“林晚!”我的话像点燃了火药桶,
他瞬间暴怒,“你怎么能这么说梦梦!她有多善良你不知道吗?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恶毒了?
”我看着他维护另一个女人的样子,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捏得粉碎。就在这时,
沈驰的母亲,李阿姨,拎着个网兜,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。
她一把将网兜里的苹果和罐头放在床头柜上,发出“砰”的一声巨响。“晚晚啊,你这孩子,
怎么这么想不开,”她拉过一张凳子坐下,一副长辈的姿态,“阿驰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好。
你想想,你嫁给阿驰,以后就是我们沈家的人。女人家家的,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?
还不如早点结婚生孩子。”她的话像一把淬了毒的刀,将现实的残酷血淋淋地剖开在我面前。
原来在他们眼里,我的人生价值,就是成为沈驰的附属品。李阿姨见我没反应,
又从口袋里掏出几张“大团结”,轻飘飘地塞到我枕头下:“这里是两百块钱,
你拿着去买几件新衣服。女孩子,想开点。”这两百块,在1988年,
对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来说,不是一笔小数。这是封口费。也是买断我未来的价码。
我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,当着他们母子的面,将那几张钱一张一张地抽出来,然后,
我扬起手,狠狠地甩在了沈驰的脸上。纸币纷飞,像一只只破碎的蝴蝶。“滚。
”我指着门口,用尽全身力气,吐出这辈子最冰冷的一个字。沈驰彻底愣住了,他捂着脸,
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。他从没想过,那个永远跟在他身后,软软糯糯叫他“阿驰哥”的林晚,
会对他动手。而我,看着他震惊的脸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这场长达十八年的梦,该醒了。
可我没想到,真正的噩梦,才刚刚开始。02我出院回家的那天,
整个大杂院的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。同情、怜悯,还有一丝的幸灾乐祸。我妈拉着我的手,
眼泪就没断过:“晚晚,咱不争了,妈再去求求厂长,看能不能让你顶我的职,
进纺织厂当个工人……”我爸蹲在角落里,一根接一根地抽着劣质烟,整个屋子都乌烟瘴气。
他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,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,如今女儿受了天大的委屈,
他也只会唉声叹气。这就是我的家,温暖,却也软弱。我平静地对我妈说:“妈,我不顶职。
我要离开这儿。”“离开?你能去哪啊!”我妈急了。“去南方,去深圳。
”我说出这三个字时,心里竟然有种破釜沉舟的平静。报纸上天天都在说,
那里是淘金者的天堂,是创造奇迹的地方。既然这里已经没有我的路了,
那我就自己去闯出一条路来。我爸妈拗不过我,只能含泪帮我收拾行李。
就在我准备离开的前一晚,沈驰又来了。他站在我家门口,手里提着我最爱吃的桂花糕。
夏夜的风吹动他白衬衫的衣角,让他看起来依然是那个干净明朗的少年。可我知道,
他不是了。“晚晚,你别赌气了。”他把桂花糕递过来,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,
“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。等我到了大学,安顿好了一切,我就给你写信,我……”“沈驰,
”我打断他,“你知道赌气是什么吗?是我故意不理你,等你来哄我。可我现在,
是不想再看见你。”我的话让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。他上前一步,想拉我的手,
被我侧身躲开。他有些无措地搓了搓手,这是他心虚时下意识的动作。“晚晚,
我们不是说好了,要永远在一起吗?你忘了你在许愿树下说的话了?”许愿树...我笑了,
只觉得讽刺。我转身回屋,从一个落了灰的饼干盒里,翻出了一堆东西。
有我们从小到大所有的合照,有他送我的第一支钢笔,
还有那年他用弹弓帮我打下来的、被我做成标本的蝴蝶。我当着他的面,
将这些东西一件一件,扔进了门口的火盆里。照片在火焰中卷曲、变黄、化为灰烬。
那只漂亮的蝴蝶标本,翅膀在烈火中发出“噼啪”的轻响,像一声无声的哀鸣。“沈驰,
你看清楚了。”我指着那盆火,对他说,“过去那个林晚,连同她所有的天真和愚蠢,
都死在那里面了。”他的身体晃了晃,像是承受不住巨大的打击。他死死地盯着那盆火,
眼睛红得吓人。“你……你怎么能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声音都在发抖。我没有再理会他,
转身关上了门。门外传来他疯狂的捶门声和嘶吼,**在门板上,捂住耳朵,
身体却忍不住地颤抖。第二天,我揣着家里凑出来的三百块钱,登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。
火车开动的那一刻,我看见了站台上疯狂奔跑的沈驰。他追着火车,
一边跑一边喊着我的名字,脸上满是泪水和绝望。周围的人都在看他,指指点点。
我只是隔着布满灰尘的车窗,冷漠地看着他。看着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,
变成一个狼狈的追逐者。直到他的身影再也看不见,我才缓缓地坐下,眼泪终于决堤。
再见了,沈驰。再见了,我兵荒马乱的青春。火车轰隆向前,载着我破碎的心,
奔向一个完全未知的未来。我不知道迎接我的是什么,但我知道,从今往后,我只能靠自己。
031988年的深圳,像一个热火朝天的大工地。空气里弥漫着尘土、汗水和金钱的味道。
高楼拔地而起,到处都是机遇,也到处都是陷阱。我一个无亲无故的农村姑娘,
揣着三百块钱,在这里想活下去都难。我住过最便宜的群租房,一个房间里塞了十几个人,
男女混住,连翻个身都困难。我也干过最累的活,在工地上搬砖,一天下来,
肩膀磨得血肉模糊。但我从未想过回头。因为我知道,我没有退路。转机发生在一个月后。
我用省吃俭用攒下的钱,在东门市场租下了一个小小的摊位,开始做服装生意。那时候,
港风正流行。我凭着在纺织厂耳濡目染的审美,
专门去蛇口那边淘一些“港版”的喇叭裤、蝙蝠衫和碎花连衣裙。一开始,生意并不好做。
周围的摊主都是些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,他们抱团排外,看我一个年轻姑娘,
没少给我使绊子。今天我的摊位前被泼了脏水,明天我的货就被人划破了。我没哭也没闹,
我知道在这里,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。有一次,
隔壁摊的胖婶又故意把她的货堆到我的地盘上,还阴阳怪气地说:“小姑娘,
看你长得挺水灵,做什么生意啊,找个老板嫁了,不比在这风吹日晒强?”我没跟她吵,
只是默默地把她的货搬了回去。到了晚上收摊,我看到胖婶在清点一天的收入,我走过去,
笑着对她说:“婶儿,你这衣服款式是好,就是太占地方了。你看我,
我把衣服都这么挂起来,是不是一目了然,客人也方便挑?”我一边说,一边帮她整理。
胖婶愣住了,大概是没想到我还会帮她。从那天起,她没再找过我的麻烦。
这就是我在深圳学到的第一课:你弱的时候,坏人最多。你得学会用脑子,而不是拳头,
去解决问题。我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。我发现,光卖衣服不行,还得会搭配。
我给自己身上穿的就是活招牌,每天换一套精心搭配的衣服,
很快就成了市场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很多女孩不是来买衣服的,是来学我怎么穿搭的。
“晚晚,我明天要跟对象去看电影,你帮我搭一身呗?”“晚晚,我下周要去面试,
穿什么才能显得又干练又漂亮?”我的摊位前,渐渐聚集起了人气。
我开始推出“私人订制”搭配服务,生意好到忙不过来。每晚收摊后,我最喜欢做的事,
就是借着路灯昏黄的光,一遍遍数着手里带着汗味的零钱。那沙沙的声响,
是我活下去的底气,是我唯一的安全感。我给自己立了个规矩,
每天必须比前一天多赚一块钱。这个习惯,让我觉得每一天都充满希望。一年后,
我用攒下的钱,盘下了市场里一个十几平米的小店铺,取名“晚晚服装店”。开业那天,
我给自己烫了时髦的波浪卷,涂上了鲜艳的口红,站在店门口,看着人来人往,恍如隔世。
我不再是那个跟在沈驰身后,唯唯诺诺的小姑娘林晚。我是林老板。这天,
店里来了个意想不到的客人。一个穿着西装,打着领带的男人,
看起来和这个嘈杂的市场格格不入。他自我介绍叫赵磊,也是从我们老家出来的,
现在在做外贸生意。“我听人说这里有个很会做生意的老板娘,没想到是你。”他看着我,
眼神里带着欣赏和一丝惊艳。赵磊我有点印象,是厂区里出了名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
比我大几届,早就考上大学离开了。“赵老板说笑了,小本生意而已。”我客气地回应。
“你不用这么戒备,我没有恶意。”他笑了笑,“就是觉得,你一个女孩子,挺不简单的。
”正说着,店门口的光线忽然暗了下来。我抬头一看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门口站着一个男人,
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衬衫,身形消瘦,眼神里充满了疲惫和沧桑。是沈驰。他怎么会在这里?
他不是应该在大学里,和他的苏梦双宿双飞吗?他死死地盯着我,又看了看我身边的赵磊,
眼睛里瞬间充满了红色的血丝,像是被激怒的野兽。时隔一年,我们再次相见,
竟然是在这样的情景下。04“晚晚……”沈驰开口,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。
他一步步向我走来,眼神复杂得像一张网,要把我牢牢困住。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,
这个细微的动作,让他的脸色瞬间惨白。“好久不见。”我先开了口,
语气平淡得像在跟一个陌生人打招呼。我不能在他面前露出一丝一毫的软弱。
赵磊察觉到了气氛的诡异,他不动声色地往前站了半步,将我挡在身后,
微笑着对沈驰说:“你好,请问找谁?”沈驰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刮在赵磊身上,他没有回答,
眼睛却死死地锁着我,仿佛在质问这个男人是谁。“他是我男朋友。”我说出这句话时,
清晰地感觉到身前的赵磊身体僵了一下,随即又放松下来。而对面的沈驰,
像是被雷劈中一样,踉跄了一下。“不可能!”他嘶吼道,“你怎么会……我们才分开一年!
”“一年?”我笑了,笑意却未达眼底,“沈驰,对我来说,已经过了一辈子了。
在你选择把我的未来送给别人的那一刻,我们就结束了。”“不是的,晚晚,你听我解释!
”他急切地想要上前。“解释什么?”我冷冷地看着他,
“解释你和苏梦在大学里过得不如意?还是解释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,
而不是陪着你心爱的姑娘?”我听说过一些关于他们的事。苏梦靠着我的名额进了大学,
却因为基础太差,成绩一塌糊涂,性格也越发敏感多疑。而沈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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